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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抢救无效死亡 母子三人向医院讨说法
发布时间:2012-11-16 10:17:47
本网讯(通讯员 黄仲胜 陈海媚)
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里,韦驮英、董小西、董大军一家三口签下调解协议后,终于一扫长期以来的阴霾。
原告韦驮英是原告董小西、董大军的母亲,本案受害人董事顺与原告韦驮英是夫妻关系,董小西、董大军系韦驮英与董事顺的婚生儿子。2012年10月10日,董事顺因感觉头晕、手麻、消瘦、尿多等诸多不适到被告处就诊。经检查,医院发现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肝癌等疾病,至2012年10月15日早上发现其面色苍白,意识不清,呼吸微弱,医院立即对其抢救,后经抢救无效于2012年10月15日宣布临床死亡。 三原告因失去亲人,悲痛不已,认为是被告的就诊不当导致亲人的去世,所以几次三番到医院吵闹,要求被告赔偿他们失去亲人的损失。但是由于双方各持己见,争持不下。最后,三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卫生院告上法院,三原告还声称,如果法院不给个公道的说法,他们就把去世亲人的牌位搬出来。 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争取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主办法官不辞劳苦地前往被告卫生院调查取证、查证事实,并通过多次走访原告方、被告方进行协调,经过主办法官的不断沟通、引导、协调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的争执、矛盾,耐心分析案件和情理,以法辩理,借情说法,最终,在主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被告卫生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100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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