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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受阻怨邻里 男子放火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3-02-07 13:31:31


     本网讯(鲁强 聂金林)   自家建房时因通行的路狭窄造成运输建材的困难,致使房屋迟迟未能建成,被告人却把这种结果的原因归结于邻居没有同意其将路加宽所致,心生怨气放火报复,结果害人害已,获刑又赔钱。2013年2月6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王金娇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7月28日晚上,被告人王金娇在家睡觉时,为自家的房屋一直未建成而烦恼,越想越睡不着,越想越气愤。被告人王金娇却把这种结果的原因归结于邻居没有同意其挖邻居的禾基将路加宽所致,便产生对被害人杨某家不满,产生放火报复的念头。当晚半夜时分,被告人王金娇从家中带了一个打火机,半从路上菜田围栏处拿了些杉树枝,先后窜至被害人杨某自建的新旧两处住宅处放火,在村民的扑救下,火势得以控制和扑灭。王金娇的放火行为致使被害人部分财物被烧毁。案发后,被告人王金娇投案自首。并在诉讼中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金娇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使他人财产受损,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鉴于其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本案是邻里纠纷激化引起。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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