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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圆桌审判未成年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3-02-06 13:53:46


     本网讯(通讯员 王莉 刘媛)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新年伊始第一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圆桌法庭进行审理,检察院公诉人到庭支持公诉。

    17岁的王军在2012年6月10日晚,应朋友韩华邀约,去韩华家中作客,期间王军发现了韩华放在床头柜上的笔记本电脑,遂产生了盗窃的想法。次日凌晨,王军趁韩华熟睡之机,将该笔记本电脑及韩华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盗走。经估价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3100元。

    2012年6月20日,被告人王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涉案赃物笔记本电脑等已被收缴并发还被害人。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了解到,被告人王军的父母常年忙于生计,爷爷奶奶年迈,对其疏于管教,才会因一时贪念,在尚未成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支配下,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东湖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在圆桌法庭对此案件进行了审理,同时应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新刑诉法司法解释中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公诉人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法官对犯盗窃罪的被告人进行了耐心教育和积极引导,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面对未来,并当庭作出对被告人处以罚金二千元的判决,给未成年被告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王军也当庭表示今后要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家属表示一定会帮助和爱护孩子,教育孩子为社会多做贡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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