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卢学知)
婆婆与儿媳因家庭矛盾长期不和,并发展到厮打,儿媳覃丽一怒之下将丈夫李志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经法官及亲属的多方调解,双方不能和好共同生活,2013年1月16日,在广西河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覃丽是该县洛阳镇玉合村一移民点农民,2008年5月经人介绍与当地小伙子李志结婚。婚后李志经常外出做一些零工来养家糊口,覃丽则在家与公婆生活,由于覃丽的生活习惯与公婆不一样,婆媳之间长期存在家庭矛盾,且愈演愈烈,2012年10月11,两人的矛盾再次爆发,双方由互相辱骂,继而厮打,覃丽将婆婆抓的满脸开花,婆婆则用木棍打得覃丽身上青紫,覃丽一怒之下回到娘家居住。她指望婆婆会给自己赔礼道歉,更希望丈夫李志也会站在自己一边。可是,覃丽回到娘家住有半个月,其婆婆也没上门赔礼道歉,李志也没为自己做主,并说这事咋处理听其父母的。一气之下的覃丽一纸诉状起诉与李志离婚。
承办该案的法官在开庭审理前后多次以不同形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劝双方继续生活,培养夫妻感情,在调解时法官还邀请双方的亲属到场参加,但经多次调解,双方已无和好意愿,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