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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贩养吸贩卖0.2克毒品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01-24 11:05:31


     本网讯(覃兆华)   青年男子苏祥不慎染上吸毒恶习后,为获更多资金供买毒品吸食,铤而走险贩卖毒品,最终被人赃俱获。2013年1月14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苏祥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8月9日22时许,被告人苏祥在贵港市一宾馆以100元的价格向高达明出售了1粒净重0.2克的海洛因包子。刚交易完毕,被告人苏祥因吸毒被公安人员抓获。经询问,被告人苏祥主动如实向公安人员交待了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祥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非法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苏祥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直接向公安人员如实供述其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苏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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