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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甘蔗地里交易毒品0.15克被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2-12-14 10:21:28


     本网讯(杨坦)   为了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打击毒品犯罪,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0.15克毒品案,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唐某思判刑7个月,罚金2000元。

    唐某思,男,1983年2月10日出生于广西桂平市,汉族,农村居民,初中文化。11月30日10时许,唐某思携带两小包毒品窜到平南县镇隆镇马旦村附近的甘蔗地边,贩卖了毒品一小包0.15克给宾勇平,获款70元。唐某思和宾某平交易毒品完毕后,即被公安民警查获。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大思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鉴于被告人唐大思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唐大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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