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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年因QQ聊天借钱未果重伤他人遭判
发布时间:2013-01-24 10:49:15


     本网讯(通讯员 鹿参)   未成年人李魏在QQ上与认识不久的丁庆聊天借钱,丁庆没有出借,李魏便约丁庆出来并将其打至重伤。日前,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魏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2年8月1日晚,被告人李魏因借钱未果与丁庆QQ聊天时产生口角,遂约定当晚至共青城某高校溜冰场见面。当晚9时许,丁庆约上余斌等三人先到达约定地点,李魏则叫上付新等四人与丁庆等人于溜冰场前的喷水池旁见面。双方见面后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李魏用在路上事先捡的一根木棍击打丁庆头部右侧导致其右顶骨凹陷性骨折并右颞顶硬膜外血肿,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伤残等级经评定为九级。案发后,被告人李魏在其父亲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丁庆医药费等共计100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被告人李魏法律意识淡薄,遇事冲动鲁莽,持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魏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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