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盗窃黑手伸入校园 小伙落网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1-16 11:56:30


     本网讯(黄文媚)   罪恶的盗窃黑手伸进无邪校园,80后小伙林某难逃法网。近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林某被判刑又领罚。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某天晚上,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窜到平南县上渡镇某小学行政办公室、电教室,剪断窗户铁条,入内盗走电脑主机5台、液晶显示器3台。同年7月1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并当场缴获被盗的电脑主机1台。

  破案后公安机关共追缴回电脑主机3台、液晶显示器2台。据陈某供述,其余电脑已由其同伙卖掉,其分得赃款人民币600元。经鉴定,追缴回的3台电脑主机、2台显示器价值共计人民币7700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某的家属主动代其退出赃款人民币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也代其退出了违法所得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一、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陈某退出的赃款人民币六百元,发还被害单位平南县上渡镇某小学。

  三、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违法所得电脑主机二台、显示器一台,发还被害单位平南县上渡镇某小学。



责任编辑: 盼盼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