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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黑手伸入校园 小伙落网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1-16 11:56:30
本网讯(黄文媚)
罪恶的盗窃黑手伸进无邪校园,80后小伙林某难逃法网。近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林某被判刑又领罚。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某天晚上,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窜到平南县上渡镇某小学行政办公室、电教室,剪断窗户铁条,入内盗走电脑主机5台、液晶显示器3台。同年7月1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并当场缴获被盗的电脑主机1台。 破案后公安机关共追缴回电脑主机3台、液晶显示器2台。据陈某供述,其余电脑已由其同伙卖掉,其分得赃款人民币600元。经鉴定,追缴回的3台电脑主机、2台显示器价值共计人民币7700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某的家属主动代其退出赃款人民币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也代其退出了违法所得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一、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陈某退出的赃款人民币六百元,发还被害单位平南县上渡镇某小学。 三、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违法所得电脑主机二台、显示器一台,发还被害单位平南县上渡镇某小学。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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