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两次盗路边车 因累犯获刑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13-01-15 09:21:44


     本网讯(黄芝芳)   2013年1月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姜国华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6月,被告人姜国华窜至丰城城区一批发市场,见一辆人力三轮车停在路边没有上锁,遂将该车盗回家中自用。经鉴定,被盗三轮车价值人民币540元。

    2012年8月,被告人姜国华等人窜至丰城一集镇屠宰场附近,见失主聂青的一辆红色摩托车停在路边,遂将该车盗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9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国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姜国华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