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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主粗心未拔钥匙 男子两盗摩托获刑
发布时间:2013-01-14 11:47:18
本网讯(通讯员 李聘亮)
1月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何林国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9月中旬的一天上午,被告人何林国窜至本市上塘镇五栋楼菜市场,发现失主熊建民停放的一辆 “新大洲”本田两轮摩托车,且车钥匙还未拔出,便将该车盗走,之后以200元的价格销赃。经价格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830元。案发后,被告人亲属赔偿了失主熊建民的经济损失3000元。 2012年9月27日下午,被告人何林国窜至本市尚庄街道一社区伺机作案。14时许,被告人见该村村民杜明明家院内停放一辆 “豪爵”踏板摩托车,且车钥匙还在车上,便将该车盗走,尔后销赃得款500元。经价格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林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失主熊建民、龚常福的摩托车,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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