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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拘役期间诈骗“难友”亲属再受审
发布时间:2012-12-25 16:21:09
本网讯(通讯员 程磊)
男子胡山因盗窃被判处拘役后,利用帮“难友”郭金带口信之机以找关系捞人为由实施诈骗,骗取“难友”家人共计6700元。12月24日,肥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胡山有期徒刑7个月。
现年30岁的胡山是长丰县人,2012年8月1日因盗窃罪被肥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8月16日,胡山从看守所刑满释放后,受“难友”郭金所托带口信给其家属,想要看到家书和一些生活用品。通过诉说郭金聊天说的家庭情况取得其家属孙丽信任后,胡山遂吹牛说自己靠找关系才判了4个月,并以晚上请那些“帮忙过”的朋友吃饭答谢来帮忙为由骗取了孙丽1500元。 骗取了第一笔钱后的当晚,胡山请了自己的一些“狗朋狐友”吃饭后,再次将主意打到孙丽身上。于是通过那个子虚乌有“有关系”的朋友,他分5次从孙丽处骗取了现金6700元用于还债及个人挥霍。直至郭金刑满释放前一天,他还数次打电话从孙丽处催要“活动费”。 9月13日,郭金刑满释放回家后,孙丽和其对质后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向胡山要求还钱未果后,于是报警,遂案发。庭审中,胡山辩称自己一开始并没有想骗钱,只是在说到“找关系”才逐渐借题发挥,尝到甜头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依法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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