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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汉容留他人卖淫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2-12-12 16:13:04


     本网讯(吴坚定 胡边)   年近七十的老汉为谋不当利益,干起容留他人卖淫的违法行当,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卖淫罪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5月份至6月份期间,每逢街日,陈某便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容留多名妇女卖淫,从中收取床铺费。2012年6月19日,卖淫妇女覃某某、黄某某、阿云在陈某租住的房屋内卖淫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容留多人多次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能坦白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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