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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退耕还林面积300亩 官员玩忽职守获准
发布时间:2012-12-12 09:33:18
本网讯(通讯员 王丰贤)
1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法院以被告人赵恩犯玩忽职守罪,由于自首和返还全部损失,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2003年8月,时为百林乡林业站工作人员、乡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成员的被告人赵志,在未到实地调查、核实和确认相关的情况下,就与冯强(另案处理)在该县民安林场虚报的300亩退耕还林指标设计表上签字并上报县退耕还林办获初审通过。2003年10月,该林场据此以上述地块虚构为集体土地和村民名义向乡政府申请并签订退耕还林工程合同,致使该场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300亩林地,又以退耕还林地进行造林通过审核验收,获取国家兑现的2003年至2011年退耕还林补助款人民币4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志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案后,被告人赵恩吉在检察机关立案前询问时主动交代其全部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已全部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被告人赵志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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