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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会计玩忽职守致86万公款被出纳挪用赌博
发布时间:2011-12-15 11:09: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芝芳)   2011年12月1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玩忽职守案,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曾洪军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查明,被告人曾洪军于2008年担任江西丰城一镇政府会计期间,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现金收支、坐支、大额现金收入不入账、不按会计年度结账以及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和现金支票同时交由出纳员一人保管等问题,均未向领导汇报。特别是在2008年9月份,该镇政府应收取138万余元土地款,其发现仅有66万余元入了单位账户时,也未向相关领导汇报,且当月也未及时结账,导致该镇政府原出纳员黄某在此期间挪用86万余元公款用于赌博,至今仍有56万余元未归还。2010年4月7日,被告人曾洪军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洪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导致原出纳员黄某在2008年期间挪用86万余元公款赌博,至今仍有56万余元公款未归还,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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