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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征矿产资源管理费45万元 怀远县国土局一官员玩忽职守获罪
发布时间:2011-12-19 09:07: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赵立)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县原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被告人杨承保玩犯玩忽职守罪,免除刑事处罚。

    2006年,被告人杨承保任怀远县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负责对本县马头城铁矿资源管理费的征收工作。2007年至2009年期间,因被告人杨承保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450000余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未能征收。

    在本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承保已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45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承保在负责征收本县马头城铁矿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450000余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不能征收到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被告人杨承保认罪态度较好,并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将未能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基本追缴完毕,已基本挽回全部损失,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对其免除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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