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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三年透支信用卡两万多超期拒付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2-10 11:28:41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何艳春 张玉柱)   国内很多银行积极推出信用卡服务,有的推销员甚至会把信用卡的作用说的天花乱坠,但是很少人知道信用卡透支后,如果不及时足额还款,一方面,将背负高额的罚款,如果发卡行通知两次超过三个月不还款,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08年1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郭某利用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达拉特旗支行办理的两张信用卡,累计透支24571.27元后挥霍。还款期限届满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无力还款。

   2012年4月19日,郭某被达拉特旗公安局取保候审。2012年9月19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以郭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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