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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透支信用卡久拖不还获刑10月罚2万
发布时间:2012-11-20 14:23:57


     本网讯(通讯员 潘倡勋)   近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透支信用卡久拖未还的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李敏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1年1月底,被告人李敏申请获得中国农业银行婺源县支行发放的透支限额为20000元的金穗贷记卡一张。李敏即持此卡于同月25日、26日取现5900元,同月16日至次月13日又凭此卡消费14016.8元。之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内还款,银行工作人员自同年6月1日始多次催收,其仅归还2000元,其余欠款一直未还。在催收期间,被告人更换了手机号码亦未告知银行。至2012年5月21日止其共欠银行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人民币25221.59元。案发后,被告人向公案机关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婺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欠款,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持信用卡透支后经银行多次催收未偿还的同时又更换了手机号码,亦不告银行,是故意逃避银行催收、恶意透支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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