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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法院法官借助电子邮件调结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12-11-13 11:53:15


     本网讯(通讯员 蓝韦丽 罗培贤)   1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法院民一庭的青年法官罗培贤借助电话和电子邮件,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5月3日,莫兰强驾驶莫柳峰的客车撞到了安徽人葛文龙,并致其受伤。被告莫柳锋的车辆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城支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后,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葛文龙便向忻城法院诉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该县法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罗培贤向三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并在开庭传票上注明民一庭的办公邮箱。随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城支公司委托柳州的律师代为诉讼。由于诉讼标的不大,加上路途较远,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承办法官表达了调解的意向。罗培贤法官通过电话向原告表达了保险公司的意思,原告表示同意调解。之后罗法官将原告的意思通过电子邮箱传达给保险公司,并请保险公司提出调解方案。保险公司代理人经征求公司领导意见后,再次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罗法官提出调解方案,再由罗法官电话将调解方案传达给原告。经过数次邮件往来和电话联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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