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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生意纠纷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1 09:43:05


     本网讯(通讯员 袁银保)   丰城一男子因生意纠纷将他人拘禁获刑。2012年10月30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云豪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法院查明,2011年1月2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熊云豪伙同他人,将与自己有生意纠纷的徐立国从家中非法拘禁至一庙内,并对徐立国进行殴打。经社区干部等多方做工作,至当日下午2时许,才将徐立国放出。经法医鉴定,徐立国伤势为轻伤甲级。

    另查明,2011年5月18日,被害人徐立国家属与被告人熊云豪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即双方对各自造成的人身损害损失互不承担,彼此表示谅解,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云豪目无国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熊云豪系主犯。鉴于被告人熊云豪自愿认罪、系初犯,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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