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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索要高利贷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5 13:55:50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覃雁)   为了拿回借给他人的12000元高利贷债务而将他人进行拘押并进行殴打,后因被害人家属谎称已经筹集现金用于归还所欠债务将覃某引开,张某才得以释放。2012年10月25日上午,广西武宣法院判决覃某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8个月。

    因赌博上了瘾,张某向覃某借了高利贷12000元,可因为全部输光而没有钱归还,2012年5月11日晚7时许,张某在县里朋友家玩,闻讯而来的覃某带着“阿堆”、“老黄”(两人均另案处理)将张某押走,并关押在通挽镇的一座山上的平房,期间,覃某还对张某进行殴打。直到第三天下午,张欢的妻子谎称已经筹集了3万元现金用于归还所欠债务,才得以将覃某引开,在覃某到指定地点交付时被抓获,张某因此得以释放。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覃某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高利贷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覃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确有悔改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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