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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账未果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31 14:12:12
本网讯(通讯员 邹清平)
丰城一男子讨要借款未果,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2012年10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元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院查明,2010年4、5月间的一天,被害人谢华因赌博借了被告人李元华人民币3600元,后被告人李元华向其多次讨要未果。2010年5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李元华伙同熊华盛等二人开车将被害人谢华强行带至一村组并将其打伤,直至其归还人民币4000元后才将其放回。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谢华伤情为轻微伤丙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元华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致其轻微伤丙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李元华系主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且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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