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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隐瞒财产 前妻起诉重新分割
发布时间:2012-11-01 08:47:03
本网讯(通讯员 费晖)
夫妻协议离婚,男方隐藏定期存款五万元,离婚十个月后,女方察觉,状告前夫要求重分财产。目前,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女方分得存款2.5万元。
原、被告原属夫妻关系。2011年9月26日,原、被告在奉新县民政局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第五条对财产分割进行了如下约定,房屋一套归原告涂某所有,涂某一次性补偿董某人民币十二万元。董某投资的股票(含基金)归董某所有。2011年7月,原告涂某在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时正好遇见董某在支取定期存款。原告涂某与被告董某协商不成,故原告涂某提起本次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对所得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正当收入,均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董某在离婚协议中否认有存款,私自占有、原告涂某发现后拒绝分割给原告涂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涂某的合法权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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