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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携丈夫抚恤金逃跑遭儿女起诉
发布时间:2012-10-31 13:38:42


     本网讯(通讯员 崔光远)   近日,云南巧家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判决被告朱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给付自己的两个孩子抚恤金7万余元。

    2009年,原告徐某、徐某某两姐弟的父亲因工死亡,用工方共计赔偿死者家属20余万元抚恤金。经死者亲属协商,死者的三个子女一共分得抚恤金146000元。2011年,徐某、徐某某两姐弟的母亲朱某狠心丢下二原告,擅自离家外出,对二原告不管不问,并将二原告所有的抚恤金全部带走,分文不留。伤心之下,二原告只有将狠心母亲朱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朱某返还属自己应得的财产。

    俗话说:羊羔跪乳,乌鸦反哺,抚养子女乃做人之本。然而,被告朱某却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二原告幼年丧父,已属人生之大不幸。然而,作为二原告亲生母亲的被告朱某不但不尽心尽力抚养好二原告,反而狠心将二原告丢下,把所有的抚恤金带走。这不仅令逝者不安,也使生者之间产生了许多新的隔阂和矛盾。同时也侵害了二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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