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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无证砍伐枯死桉树663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0-23 11:42:26


     本网讯(通讯员 莫必全)   广西巴马县的黄松感到很疑惑,自己在自家承包山头指定的林木砍伐地点外砍了一些枯死桉树,居然被判了刑罚。日前,巴马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对超范围采伐林木的黄松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0年5月份,黄松同巴马镇元吉村的韦成承包其种植于该村“六洪”坡(地名)、“巴赖”坡(地名)的四片桉树林。经过两年多的精心护理,这四片桉树林倒也成长得很茂盛,站在自家承包的山头上,看着郁郁葱葱的桉树林中几处略显枯黄,黄松心里盘算,这么多的桉树枯死了多可惜,不如一起砍了带回家。2011年10月,黄松在只办理得一片桉树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对上述四片桉树林范围外砍伐枯死的桉树,超范围采伐了病虫枯死的桉树663株,采伐面积0.33公顷,立木蓄积为30.3 759立方米。案后,黄松在公安机关立案前询问时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经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外,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案发后,黄松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超范围采伐林木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406元。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解释说,凡采伐林木,包括采伐“火烧枯死木”等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未申请采伐许可证而擅自采伐的,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定性为盗伐或滥伐林木的行为。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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