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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村民以土地纠纷为由打砸砖厂遭诉
发布时间:2012-10-15 14:19:38


     本网讯(通讯员 农家成 陶锋)   2012年10月15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受理了由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勇、何某园、梁某佳、韦某、何某虎、黄某生、黄某夫、黄某阳等八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月19日至2011年12月23日期间,被告人黄某勇等八人以祥周镇保利村那豆屯与东保砖厂存在土地纠纷为由,多次煽动或积极伙同本屯村民采取强行封堵东保砖厂大门,破坏生产设备,威胁驱赶殴打员工,打砸厂房石棉瓦、砖坯、玻璃窗、生活用具等方式,严重破坏了东保砖厂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勇等八人煽动或积极参与破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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