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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林一法盲持刀逼婚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0-11 11:45:36


     本网讯(通讯员 李高程)   居住田林县高龙乡弄南村的段某,于2009年3月间依照农村风俗和田林县八渡乡那码村尚在小学六年级读书的远房表妹刘某订婚。

    订婚之后段某便到百色打工。2012年6月18日,小学未毕业后便退学回家务农的刘某意识到自己年龄还小,不想受到婚约约束太早,便打电话给段某表示当初双方订婚是老人的意思表示,其本人年龄太小,现其本人不愿意而欲退婚,段某听了刘某的电话后立即表示不同意刘某退婚,接到电话后的段某便从立即百色赶到田林县八渡乡那骂村一边帮刘某家做工,一边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劝其不要退婚,但是刘某仍持意要退婚。

    22日,尚住在刘某家的段某感觉到自己的一片真诚竟然唤不起刘某退婚的执着,23日凌晨2时许,段某报着最后试试看的一线希望继续劝说,但是刘某依然决定要退婚,绝望的段某随手拾起屋里的一把菜刀威逼刘某,但是刘某坚持退婚,恼羞成怒的段某朝刘某身上乱砍5刀后逃离现场并外出躲藏。

    2012年6月,段某到八渡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的伤属于轻伤。案发后,段某赔偿被害人刘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6050元。

    田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段某为泄私愤,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后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是初犯,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6050元。遂依法判处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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