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卫辉法院和解了结长达五年村委会与村民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03 13:55:02
本网讯
近日,河南省卫辉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下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此次活动中,我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和解了一件长达5年之余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卫辉市李源屯镇户庄村村委会于2002年7月22日、29日向村民杨占清借款10000元、1329.11元,并按月息2分给杨占清出具借据,但迟迟未还。后杨占清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查明村委会借款事实和已还2650元的情况,于2006年12月22日依法判决李源屯镇户庄村村民委员会偿还原告杨占清借款8679.11元及利息10000元,但村委会并未履行判决。 2007年3月13日,杨占清再次向该院申请执行。立案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以村委会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后因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领取债权凭证,该院于2007年8月27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虽已终结,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 2012年5月,委会法院将此案列入专项清理工作范围,院长亲自参与,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案件责任人汇报,讨论案件解决办法,多次上门找村委会负责人谈话,可村委会负责人强调村委困难,借钱都是为了村里基础建设,现在村里实在没钱还。此外,有些村委干部以辞职不干相要挟,对于这些问题单靠法院的力量是解决不了的,该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案件进展程度,加大与有关部门协调工作的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帮助下,基层党委、政府多次做村委干部的思想工作,帮助村委想办法、出点子、克服困难,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应履行义务。 终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斡旋下,被执行人李源屯镇户庄村村委会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杨占清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将欠款交到杨占清手中,使一起长达5年之余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