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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判决难暖人心
作者:蒋涛 发布时间:2012-07-04 11:48:53
近日,天价手机案被人热议,案情很简单,一农村保姆不满雇主欠薪,偷了雇主一部“不起眼”的手机,没想到那手机值6万多。因此,法院认定该保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该保姆确实实施了盗窃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可以对其进行刑事处罚,这也是各国刑法所认同的,但如此的量刑却总难以让人信服,让人不能接受。 从法理上来说,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它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一方面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另一方面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该保姆因为自己雇主拖欠自己的薪水,出于本能的,就想“拿点”来充当自己的薪水,只不过由于欠缺法律的基本常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更没让她想到的是,那个看起来不起眼的手机价值竟然值6万多,这下自己的行为不仅构成了盗窃,而且六万元还构成了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在我国刑法上的起点刑就是10年,这样看来,法院判决10年还是挺可以理解的。但该案中保姆的盗窃行为与其他一些社会上的盗窃行为相比,其对社会危害性远远没有其他盗窃行为严重。判决10年有期徒刑明显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不符。 从情理上来说,判决该保姆10年有期徒刑也难以让人信服。即便是没有学过法律的人,看到这样的判决都会感到不公平。在初任法官培训班上,一位授课老师曾这样说过,对于法官来说,遇到难办的案件,就走上街头,将案情说给普通大众听,看看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形成的大部分意见就是合理的意见,就是符合老百姓想法的意见。现实生活中,欠薪不还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劳动者或忍气吞声,或到有关部门反应,只是本案被告人采取了不适当的一种方式,这也是一种本能反应,只是令她没想到的是此行为竟让她获得十年牢狱之灾。从本案引起的热议就说明很多人不同意法院的这种判决,就说明这种判决难以和老百姓的想法吻合,不能说是不正确的判决,但至少不是最好的判决。 常说法律是冰冷的,但人心却是温热的,法律是机械的,但做为法律的执行者和适用者的法官却不能机械、冰冷的办案,要充分考虑案件的事实,综合一切因素,要带着自己的热心去办案,做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这样才能为人民所信服,也才能更好地诠释真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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