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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妹为债上法庭 法官悉心调解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2-06-11 17:04: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通常人们在遭遇不测的时候亲戚朋友之间还会尽力帮助,更何况的同胞姐妹?

    近日,云南省莲峰法庭审理了一件民家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是一对亲姐妹。三年前,罗某为倒卖莲峰镇万和村新街街面上的一块地基向其妹妹罗某某借款3万元,约定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三年来,姐姐罗某向妹妹罗某某支付了4800元的利息,但是对本金3万元却只字不提。现在罗某某的丈夫刘某身患重病急需筹集一笔钱到昆明做手术,罗某某夫妇几次上门找到姐姐罗某希望她能尽快还钱以解燃眉之急,但是罗某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托,甚至闭门不见,两姐妹为此事闹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妹妹罗某某将姐姐告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讲理说法,并对其家属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姐妹俩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

    常言道:难中好救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更多的是倡导社会个体之间发扬团结互助的帮扶精神和感恩精神,更何况本案中的亲姐妹,在金钱的考量下,他们之间的亲情虽然曾黯然失色,但在法官的大力调停下,两人能冰释前嫌,无疑是让人感到欣慰的结果。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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