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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男子伪造证件购买假药开药店遭判
发布时间:2012-06-08 10:50: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柯柯 郝青松)
认为销售假药能赚钱,四名外省人员预谋到安徽经营假药,伪造医药公司相关证件,分工负责进货、推销、送货和收款,将6129盒假药销往安徽省金寨县、舒城县、岳西县等七县二十三家药房,其中三人在岳西县人民法院受审,不仅领刑入狱,而且被处罚金。
近日,安徽岳西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熊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华舫、王许红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同时宣告缓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同时没收犯罪所用的打印机一台、电脑一台、橡胶印章四枚,销毁扣押的所有假药。 2011年9月,湖北省通城县居民熊宇与湖南省祁东县居民谭强虎(另案处理)预谋到安徽省经营假药,又邀集湖南省临澧县居民张华舫、湖南省祁东县居民王许红参加。在合肥市租赁一间民用房用于存放假药,在外地租赁一辆江淮瑞风车作为售药工具,伪造合肥市凯正医药公司和合肥市海通医药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一系列药品销售所需的资料和物品,熊宇负责进货,以24500元向广东省陆丰市的卓锡武(已判刑)购买了假冒的12个品种、14个批号、达6129盒的药品;张华舫负责冒充医药公司业务员到各药店推销假药,在一个月内,将上述假药销售至金寨县、舒城县、岳西县等七县二十三家药房;王许红负责送货和收款。 2011年10月15日,接群众举报,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扣押被告人熊宇车内未售完的假药。岳西县公安局于当日将熊宇和张华舫抓获,并依法搜查其租赁的民用房,扣押存放的假药。2011年12月2日,王许红在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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