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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种茶为借口滥伐林木遭判
发布时间:2012-06-01 14:34: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青根)   2012年5月31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范大忠滥伐林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大忠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1年7月20日,被告人范大忠以种植油茶为由,以8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山场,被告人范大忠购山后并未在该山场上种植油茶。2011年8月6日至22日其间,被告人范大忠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进入上述山场砍伐林木,制成原木11.8332立方米,并将其中的6.2立方米松原木予以销售,非法获利372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收缴了被告人范大忠的非法所得3720元,并扣押了剩余原木5.6332立方米。经鉴定,被告人范大忠滥伐林木折合活立木蓄积17.8608立方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大忠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范大忠犯罪情节较轻,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表现好,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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