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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树不办采伐证 罚款5万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1-11-28 14:04: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祝平)   虽是掏钱买来的树木,但如果不经批准,擅自砍伐,数量较大,就会构成滥伐林木罪。2011年11月25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简善永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1年8月初,被告人简善永购买了本村刘发善等农户栽种在该村西南的退耕还林杨树,同月25日至26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带人砍伐该批杨树441棵。经鉴定:被伐441棵林木蓄积量为60.004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简善永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简善永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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