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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四个月疯狂入室盗窃十四户
发布时间:2012-05-30 10:11: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英)   因手头“紧”起贪心,在短短的4个月疯狂入室盗窃14户人家,甚至在一个晚上连续盗窃3户人家,其中一次盗窃金额竟然达到116317元。目前,分宜县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志军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期间,因没有钱用,被告人黄志军伙同他人先后窜入分宜县城区的广府御景小区、恩达湖畔豪园小区、书香苑小区、钤浒花园等地的14户人家进行盗窃,共盗窃现金46046元、各式手机11部、笔记本电脑、组装电脑主机、衣服、皮包、黄金手表、铂金钻戒、香烟等贵重物品。经鉴定,所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40804元。

    另查明,案发后部分赃物被依法追缴,发还给被害人。2011年12月3日凌晨,被告人黄志军在宜春市寨下乡横塘村下屋村小组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志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入室盗窃私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685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黄志军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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