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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诊所药价引纠纷 医生砍伤他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04-09 15:33: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艺洁)   近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由私人诊所药价纠纷引发的血案,被告人张某在自己经营的“医疗诊所”内因药价问题与病人家属李小飞发生纠纷,张某一怒之下持菜刀将李小飞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张某,男,汉族,初中文化,个体工商户,自己经营一家“医疗诊所”。2011年9月19日,李小飞带着感冒的女儿李千千到被告人张某经营的“医疗诊所”看病,因为输液的价钱问题,李小飞和张某发生口角,李小飞称张某卖的药价格太贵,乱收费,张某便当场将李小飞及其女儿李千千赶了出去。第二天20时许,李小飞找到张某理论,要求张某“给个说法”,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抓扯。张某一气之下持菜刀将李小飞头部砍伤。经鉴定,李小飞的损伤程序为轻伤。

  庭审中,张某表示对自己的一时冲动感到非常后悔,愿意对被害人李小飞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当庭认罪,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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