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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冠一怒”为鸭子 持刀砍人进监狱
发布时间:2012-05-28 09:41: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伍迺海 吴溦)
广西灵山县武利镇的黄某为了几只鸭子与同村张某发生争执,并在持刀将张某砍伤后逃之夭夭。在外东躲西藏近八年后,黄某终究还是难逃法律的严惩。
2004年6月19日上午,黄某与张某在张某家的厨房边聊天,后因几只鸭子的事起了口舌之争。“骂战”过后,黄某觉得不解气,便用砖块掷张某的屋瓦,张某跑来阻止,两人遂扭打在一起。打斗中,黄某持草勾刀将张某砍伤,致张某第二掌指骨折,左足跖骨骨折。张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黄某则趁乱跑路,几年音讯全无。案发后经鉴定,张某的伤势已构成轻伤。2012年1月11日,黄某认为事情已过去八年,“风头”应该不紧了,于是大摇大摆地回到了武利镇,不想刚一回来就被抓获归案。 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认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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