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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输钱施催泪剂抢赌资 赌徒报复持刀砍人
发布时间:2012-12-17 15:14:08


     本网讯(王川)   12月14日上午,被告人韦文武和欧阳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判处一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一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该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1日晚11时30分许,被告人韦文武、欧阳明等人,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建设路金城江电池厂坡下用扑克牌进行赌博时,被害人王耀浪等人在旁边观看。期间,由于王耀浪的老乡在赌博中与共同赌博的一人因输钱问题发生口角,王耀浪的老乡即用催泪剂向在场参赌人员脸上喷射,然后抢走赌桌上的赌资,双方遂发生追打,王耀浪亦参与其老乡追打另一方,然后逃离现场。

  被告人韦文武、欧阳明等人逃散后不服,便集结逃散的其他参赌人员携带砍刀,返回原处欲报复对方,正当回到距原地还有150多米远时,遇见被害人王耀浪搭乘他人摩托车驶往城区的南桥方向,被告人韦文武、欧阳明等人即拦住摩托车,被害人王耀浪见状立即下车逃跑,后即被追赶上来的韦文武、欧阳明等人携带的砍刀乱砍。

  被害人王耀浪被砍伤后,经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其被砍伤的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为八级。

  案后,被告人韦文武、欧阳明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亦无异议,且能自愿认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欧阳明就赔偿问题上与被害人王耀浪达成和解协议,其亲属代其全部赔偿被害人王耀浪经济损失共4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王耀浪的谅解。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文武、欧阳明持刀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八级伤残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韦文武、欧阳明案后认罪太度好,庭审中自愿认罪,且在案件中,被害人王耀浪也存在有过错的行为,在量刑时可予以考虑该情节;被告人欧阳明家属已代其全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韦文武、欧阳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文武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欧阳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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