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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内公开炫耀枪支 焦作一“枪迷”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03-19 11:12: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松云 勾宁)
枪支发烧友赵某爱枪成痴,长期非法购买枪支进行收藏。3月16日,男子赵某被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赵某以收藏为目的,多次利用物流方式,从郑州市火车站小商品市场购买六支高仿真枪,存放于家中。并多次在朋友中炫耀,后来直接放置于其经营的商店内,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并扣押。经鉴定,其中四支为真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赵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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