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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就动刀子 安徽全椒10名男子聚众斗殴受审
发布时间:2012-03-15 15:59:36
庭审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爱民)
两帮人只要相见,就像仇人一样毫无顾忌地动刀子。3月14日,安徽省全椒县法院对刘洋、余飞、张根亚等这伙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的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根据庭审调查,2011年1月16日晚,陈某与王某因琐事在全椒某书店发生厮打,陈喊来被告人孙洋,王喊来柏某,于是柏某又陆续叫来被告人张根亚、刘洋、梁超等人,双方便发生打斗,孙洋用匕首将柏某等人捅伤后逃离。 2011年1月31日下午,被告人张根亚、梁超在某理发店洗头,见到孙洋在理发店门口,因梁曾被孙洋捅伤,遂上前抓住孙与其进行厮打,张根亚见状冲上去对孙洋的右小臂捅了一刀,还以颜色,孙洋挣脱后逃离。 2011年3月4日夜,被告人张根亚、操龙海、刘洋、梁超四人在全椒“某游戏城”见孙洋也在里面,因之前柏某、梁超、刘洋等均被孙洋捅伤过,于是,四人手持砍刀冲入店内,朝孙头部、手部、腿部进行乱砍。当孙洋被砍后逃至某巷道内,被追上的操龙海再次砍伤手部和腿部。 2010年7月25日晚,赵某因女朋友事情打电话邀被告人张根亚到全椒某饭店门口,当张赶到时,赵上去朝张根亚的脸上打了一下,后张离开并打电话叫来郑倪东(已服刑)、赵某。张根亚、郑倪东手持砍刀对赵某砍了两刀。 2010年11月23日晚,因谢某与林某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后刘洋、余飞俩也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并进行对骂。于是双方约定在某超市的平台上进行斗殴。被告人刘洋、王志鹏均携带匕首伙同被告人赵升等五人赶到。被告人余飞伙同蔡云杰、张超等六人手持砍刀、棒球棍在地点等候。双方见面问明身份后,便相互持械进行互殴。在斗殴过程中,刘洋用刀将余飞的腹部捅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其中,被告人刘洋、张某、何某、蔡云杰等均受伤。 2010年1月14日,被告人操龙海伙同宋小虎等人在全椒某歌厅唱歌,操龙海醉酒后便开始闹事,打砸包间设施,强迫服务员喝酒,稍有不从就进行殴打。损坏财物价值12998元,无事生非,寻衅滋事。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刘洋、张根亚、操龙海、梁超、孙洋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被告人刘洋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余飞、王志鹏、蔡云杰、张超、赵升持械聚众斗殴,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操龙海随意殴打他人,损毁他人财物价值12998元,破坏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案情复杂,所有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合议庭休庭后将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以及法律后果进行综合评议、讨论,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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