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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作废支票“购买”价值7万元建材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03-01 09:50: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静)   使用过期支票“购买”建材,骗取他人价值7万余元的货物。近日,被告人宁某被检察机关以票据诈骗罪提起公诉,北京怀柔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被告人宁某曾经营某商贸公司,手中留有两张以前开公司时的过期支票,2011年8月21日,宁某与同伙毛某使用这两张过期的银行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到通州区某建材商店“购买”多层模板建材1000余块,并送货到怀柔区某水泥构件厂。8月22日,建材商店人员到银行兑换支票,被告知这两张支票已过期不能兑换现金,在多方联系未果的情况下,建材商店人员到送货地某水泥构件厂找人,得知该厂根本没有收到货物,也不认识宁某、毛某两人。

    检方认为,被告人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作废的支票进行诈骗,数额巨大,应当以票据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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