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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恋爱真骗钱 “母女”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26 09:14:57
本网讯(通讯员 彭洋 万芳芳)
以谈恋爱为手段,假扮母女演双簧骗人钱财,12月24日,河南省襄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丽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张静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7年以来,被告人李丽、张静预谋后,由张静冒充李丽的母亲,李丽化名王晓丽,以和黄海谈恋爱为由,“恋爱”期间,李丽和张静编造各种理由先后骗取黄海现金5500元及价值1600元的手机一部。 2008年11月份至2009年9月份期间,被告人李丽、张静预谋后,以同样的手段骗取马豪现金151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丽、张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李丽、张静犯诈骗罪成立,应予支持。李丽、张静共同故意犯罪,属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李丽、张静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诉讼中,李丽、张静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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