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苏传清)
因怀疑老婆跟别的男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其男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最终造成情敌老婆重伤,情敌轻伤。近日,这对父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及七个月,并共同赔偿两被害人的损失34000元。
钦州一男子黄某因怀疑其妻子与黄某信有不正当关系,便对其怀恨在心。2011年6月27日18时许,被告人黄某目睹其妻子和黄某信二人在自家耕地独处,便回家持木棍前往黄某信家中报复。在临出门时,将所见到的情况告知其儿子被告人黄某某,黄某某获知这情况后也从家中拿出一把折叠弹簧刃尖刀出去找黄某信意图报复。黄某先到达黄某信家门口欲找黄某信报复,被黄某信的妻子刘某见状上前阻拦,黄某叫刘某让开,并向在屋内的黄某信叫嚣。被告人黄某某随后赶到,刘某又上前阻拦黄某某,黄某某即持尖刀捅了刘某一刀。与此同时,黄某持木棍冲进厨房内殴打黄某信。黄某某也持刀随后冲入对黄某信进行殴打。案发后,两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两被害人受伤后被送到钦州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的伤构成重伤,被害人黄某信的伤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中共同致一人轻伤,被告人黄某某致一人重伤,二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两被告人在作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