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正盛)
骑车撞行人,飞脚踹母亲,警所打警察,此人乃真狂人。5月21日,河南封丘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最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狂人”拘役五个月。
“狂人”姓韩名有,男,1979年生人,藏族,文盲,农民,住封丘县黄陵镇。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28日16时许,被告人韩有在黄陵镇黄陵村西街,因骑摩托车摔倒与张某发生纠纷。后张某打电话报警,110指挥中心随即指派黄陵镇派出所民警丁某前往现场处置,丁某赶到现场后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处理。在派出所院内韩有和张某发生厮打,民警丁某上前制止,韩有就对民警丁某进行辱骂、殴打。韩有的母亲曾某赶到现场后进行劝阻,韩有再次对丁某进行殴打并将其母亲曾某踹翻在地,致使民警丁某脸部、胸部、嘴部多处受伤。经封丘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丁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因涉嫌妨害公务,2011年8月29日,韩有被封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9月8日经批准,同日被封丘县公安局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有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韩有认罪态度较好。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规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有罪判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