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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三抓三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1-08-19 14:57:38
在“警民亲”活动中,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通过“三抓三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抓释明,让群众诉得明白。 强化法官释明义务,将解释说明活动贯穿于立案、审判、判后的诉讼全过程,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清清楚楚维权益。立案阶段,安排专人接受法律咨询、进行诉讼指导,向当事人发出《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对不能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予以释明,对如何举证进行必要的指导;审判阶段,在确保中立的基础上,由法官通过发问、提醒、告知等适当形式进行释明,引导当事人把不正确的主张予以排除或变更,把不充足的证据予以补充、补正,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判后,由法官进行讲解答疑,使当事人对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有清晰的了解,消除其心中的疑惑和对抗情绪,减少、预防涉诉信访。 二是抓调解,让群众诉得实惠。 按照“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理念,建立全程调解新机制,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推行立案、庭中、庭后全程调解。设立调解中心,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的民事纠纷,先由调解中心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场立案出具调解书,审查立案阶段10日内未调解成功的,及时移送审判庭。审判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寻找矛盾点、分歧处,着力分析责任,求同存异,缩小差距,促成调解。庭审后,让当事人冷静思考,权衡利弊,必要时吸纳人民调解员、诉讼代理人等参与调解,抓住时机,形成调解合力,力促案结事了。 三是抓监督,让群众诉得公正。 从案件进入法院起,就受到当事人和法院内部的双重监督,以监督促公正。立案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卡上附有廉政要求的具体内容,并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当事人及其律师可随时对案件审理审判、执行全程环节中承办干警、部门是否依法办案,有无违反程序、法律,有无违反回避制度、办案纪律等情况进行举报。法院内部严格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由审管办每月对各业务庭的办案质量进行全面评查,定期通报;通过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无缝隙”监控,最大程度确保案件质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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