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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1-07-05 16:47: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余祥鹏)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对于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案件,岑溪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打。尤其对于抢劫、盗窃和破坏农用生产生活资料与设施,以及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的犯罪,该院严格依法予以重点打击,坚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今年1-6月,该院受理刑事案件138件,其中132件为涉农案件,占案件总数的九成以上。涉农犯罪案件的依法审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保障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岑溪法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了审判事务联络员制度,将多元化调解引向深入。审判事务联络员多由村干部和村中威信较高的人来担任,他们就像法官的“千里眼”、“顺风耳”、“特派员”,密切了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可以及早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仅大隆法庭辖区就活跃着55名审判事务联络员。

    岑溪法院还引入人民调解组织、司法局、检察院等部门参与联动调解,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真正化解矛盾。今年上半年,该院诉前调解75件,诉前联动调解10件。其中,大隆法庭联合有关部门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00万的民事纠纷案件

    岑溪法院还坚持便民司法,维护涉农权益。今年6月7日,该院巡回法庭在三堡镇蒙奇村开庭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

    除了坚持巡回审判,该院还实施多项司法救助措施,对多类农民诉讼案件,视情况给予减、缓、免收诉讼费用,让生活困难的农民打得起官司。今年上半年,为困难群众办理缓交诉讼费的案件达64件,缓交金额近20万元。

    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宣告失踪的特别程序案件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为了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岑溪法院南渡人民法庭组织编写宣传资料,开展宣告失踪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对于此类案件,免收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各项费用。该措施实施以来,仅3月份就对28件申请宣告失踪、死亡案件的各项相关费用进行全免。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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