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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小康”路上的司法担当
作者:唐凤伟 段春山 邓辉 发布时间:2012-12-20 17:36:42
今年十月黄金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北海公园内,中俄两国游客人头攒动,凭栏观看公园内人工湖喷出的长80米、宽40米的长方形水幕墙上放映的电影。黑龙江省首个水幕电影的落成使用,为“百年口岸”招商引资再增吸引点。
“这个项目投资3000万。”绥芬河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指着墙上挂的规划图说,“项目建设时,投资商常州振邦公司遇到一起难缠的纠纷,一度准备撤离这个‘是非之地’,是法院及时化解,使该公司才安心进入我市投资兴业。” 这是黑龙江法院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缩影。 化解矛盾:助力经济发展走“和谐路” 佳木斯市“唐人城”城市综合体项目,是黑龙江省重点项目工程,可解决5000至8000人就业,预计每年增加税收亿元以上。从2009年项目启动到今年4月,还有13户居民、商户未迁出,工程迟迟未开工。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市区两级法院,深入建设工地做诉前调解,在帮助13户居民、商户计算风险账、成本账和道义账后,又建议开发商也算一算责任账、形象账和政治账,两个“三本账”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全部和谐搬迁。“唐人城”项目在有效护航中终于落地开工。 全员调解、全流程调解、全领域调解、全系统联动调解和全社会联动调解,黑龙江法院积极运用“五全”调解模式力求诉前调解了事,力求诉中调解结案,力求诉后调解化解积怨,为企业创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今年1至10月,黑龙江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1.9%,居全国法院领先位置。 一个时期以来,黑龙江全省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动作”连成了串:“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司法服务大调研”等活动紧锣密鼓;《关于加强煤矿监管,妥善化解涉煤矿矛盾纠纷的司法建议》、《依法办理金融债权案件,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组织“法律顾问团”、设立诉讼绿色通道、组成专门合议庭等措施在全省各地法院频频推出,这一切,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和谐平稳发展。 高效办案:助力经济发展走“高速路” 一个小时立案,当天赴外省保全,两日内调解结案。黑龙江省大型粮食流通企业齐齐哈尔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领导感慨万千:“有这样为重点产业着想的法院,这样温馨的司法环境,我们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大干快上的劲头更足了。” 2011年6月22日,该公司代理人走进了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因蒋某欠该公司80万元债务未还,到法院起诉。不到1个小时,立案法官告知他已立案,并引导他到民事审判二庭。见到承办法官,该公司代理人又提出了诉讼保全申请,说蒋某现在北京做生意,担心其知道被起诉后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白起诉一回。企业所忧,法官更急。承办法官20分钟内制作出了保全裁定书,风风火火地找领导签字审批,然后坐飞机赶往北京。下了飞机,急奔金融、房产、车辆管理等部门调查被告财产,查找到其名下的一栋房产,当即办理了查封手续。第二天,法官们又起早将蒋某堵在家里,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保全裁定书,在蒋某承认欠款事实后,现场进行了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 “快立、快审、快执、快结”,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执行要做到“四快”,并以此来检验法官的办案质效,纳入法官审判质效考核,督促法官快办案。全省最大陆路口岸城市的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成立了速裁审理组,年均审结500件民商事案件,平均审限不足3天,达至峰值。 保驾护航:助力经济发展走“安全路” 日前,见到来走访的齐齐哈尔中院民三庭庭长赵文峰,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北大仓集团董事长隋熙明格外高兴:“法院审理的假冒盗用我公司北大仓注册商标、伪造假酒案件,保护了我们百年老字号的声誉。北大仓集团的不断发展壮大,离不开法院的保驾护航。” “北大仓”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于2007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龙江老字号”。一些不法分子伸出了贪婪之手。被告人刘某用收购的散装白酒,雇佣齐某等人灌装生产销售假冒“北大仓”系列酒。近日,黑龙江高院在齐齐哈尔中院首次运用“三审合一”模式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将同一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由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依法对3名被告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同时主持调解,被告人刘某一次性给付该集团民事赔偿款5万元。 为促进当地企业依法经营,安全健康发展,黑龙江法院积极探索创新能动司法模式,延伸司法职能,依托省工信局诚信网资源,高院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执行老赖”名单在其上公布,促进诚信市场的建立;与省工商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签署知识产权备忘录,司法与行政执法联手保护知识产权;一些地方法院向当地金融机构派驻办案组,为创建生态金融提供更快捷、有效的清收逾期贷款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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