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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国家厉行法治的生力军
作者:詹菊生 发布时间:2012-11-27 09:29:34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在阐述政治体制改革时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具体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战略。尤其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些新思维、新观点和新论断,集中突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远谋深虑,既是对全党在新时期治国理政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也是对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司法、公正公信司法、强化审判管理、深化改革司法工作机制提出的新希望、新任务、和新期待。
牢牢把握主题灵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十八大战略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人民法院使命重大,任重如山。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我们党执政经验的总结、执政理念的发展和执政理论的创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司法就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环节,国家厉行法治的生力军就是人民法院。因此,人民法院在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吃透主题精神,领会主题实质,把握主题灵魂,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局观念应当融入十八大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新部署之中,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为推进社会主义各项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来体现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神圣职责的勇于担当,来展示人民法院是国家厉行法治生力军的更新形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是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新起点和新高度。司法的公信,必须以树立司法权威作支撑;司法的权威,来自于司法的公正;司法的公正,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最为坚实的基础。全面推进法治,坚持“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司法公正至关重要。司法公正,事关国策,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人民法院永恒追求、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确保公正司法、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至要政治责任和必须完成的核心任务。从不断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入手,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才能担当起历史重任,才能适应和胜任历史新起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解决司法工作难题,才能兑现严格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庄严承诺。 实践主题、推进法治,中华民族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伟大复兴的历史新起点;肩负重任,厉行法治,人民法院站到了以司法公正树司法权威、以司法公信领社会公信的时代新起点。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旗帜、坚定信念、服务大局、砥砺奋进、保障法治、树立形象,将十八大提出的主题焕发为努力开创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和重任,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这“责任”就是对民族、对人民、对党应担当的责任,人民法院就是要致力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战略的实施和实现;这“事业”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惠及人民福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事业,人民法院就是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十八大主题为纲领,切实践行新时期人民法院所确定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法治”的论述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凸显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就要站在“法治保障”的新高度,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基本制度,坚定不移将审判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这“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之中,切中司法与十八大提出的总体部署衔接点,提出新思路,找出新举措,进行新探索,指导新实践,做出新作为。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求,是党的执政文化的积淀,是的法治的自信和自觉,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强力推进。就人民法院职能来说,最好的“法治思维”和最佳“法治方式”就是坚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运用规范的司法程序和公正公信司法裁判来体现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规范、调控、引领、强制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倡导人们自觉敬畏法律,自觉崇尚法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治国理政、保障民权、惠及民生,实现人人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使人民法院真正成为国家厉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力军。 作者单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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