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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作者:唐时华   发布时间:2011-07-15 16:07:11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官,这似乎是一个多余的问题。法官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神,是手握国家审判权的司法者,公正廉洁、铁面无私,甘于寂寞,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这些赞誉之词,常常出现在对法官的描述当中。然而,当面对2003年包括常务副院长在内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3名法官因受贿案件,当面对湖南长沙中级法院的“学者型”法官、副院长唐吉凯因为行贿而东窗事发等法官违法犯罪的事例,我们不禁要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一、 我们需要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法官。

    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大步伐。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法官的作用不言而喻。法官不信仰法律,不崇尚法治,良法也会变成死法。法官是什么,是法律和法治理想最直接的实现者,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我们的法官自己都不信仰法律、不崇尚法治,其他公民还有什么理由来相信法律?法官不是做家具的工匠,法院办案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不是单凭一点法律技能就能把案件办好的。法官必须头顶法律,心怀良知、眼中有人民,有一股深入骨髓、源自灵魂的崇法、尚法、护法精神,有一种来自心底的对法律和法治的信仰和忠贞,有满腔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朴实深厚感情,时刻牢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古训,学习先贤“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铭”的精神,才能真正体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否则,纵有屠龙之技,倘若心术不正,必然沦为下一个被历史抛弃的唐吉凯。

    二、 我们需要精通法律,不断学习的法官。

    精通法律,是对一名法官的基本要求。没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就像不懂医术的医生,滥竽充数,蒙混度日,难以完成治疗病痛的重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的不断出现,法学的分工日益精细,法官不能吃老本、讲资历,躺在成绩上睡大觉,需要不断学习、再学习。经验对一名法官来讲固然重要,但是单凭经验办案,忽视对新问题的理性思考,忽视对新知识的吸纳,这样的法官就像蒙着眼睛拉磨的驴,只知道单纯的重复劳动,不理解“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含义,不懂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道理,不知晓自己要走的方向,自然也就丧失了不断学习的前进动力。

    三、 我们需要甘于清贫和寂寞,默默奉献的法官。

    取材于云南边远地区法院的影片《马背上的法庭》在全国公映后,好评如潮,并在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获得大奖。影片之所以感人,是因为源于实践、触动灵魂,真正反映了一群在清贫和寂寞中默默奉献的基层法官。在西方国家,法官通常被誉为“孤独的智者”,孤独并非与世隔绝,也并非离群索居。法官也是人,有血有肉,有信仰与激情。但正是因为法官这一职业,法官必须甘于寂寞,约束业外活动。在法官待遇还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甘于清贫。法官被称为“戴镣铐的舞者”、“处于风口浪尖之上”,高风险、高压力、低收入,面对五光十色的诱惑,要静得下心,沉得住气,站得稳脚。法官要静观万物,默默奉献。法官不是交际花,也不是外交官,但凡那些长期沉醉在灯红酒绿中,混迹于富商贵贾间的法官,大都是毫无职业责任感和法律良知的人,也必然为我们不断发展的法治社会所抛弃。

    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哲人康德曾说过,有两样东西可以使我们感到震撼:一是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则,一是高悬于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而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今天,我们要说: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同样需要头顶法治灿烂的星空和来自内心深处的不泯的良知与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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