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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经开法院三措施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
发布时间:2016-01-19 10:45:14
本网讯(田源 刘西磊) 今年来,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思路,改进调解方法,尽可能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注重调解。牢固树立“逢案必调、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把调解始终贯穿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认识做好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重要性,不仅能够实现对被害人经济损失赔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根据赔偿情况依法酌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有利于其认罪伏法,有效控制缠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二是从行动上多措并举,为调解创造条件。坚持双方当事人合法、自愿调解原则,从“法、理、情”多方面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讲明利害关系,缓和对立情绪,准确把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提高调解成功率。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对因过失行为、家庭琐事、一时意气用事等犯罪案件引发的附带民事案件,适用面对面调解方式;对因暴力使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等矛盾较大的附带民事案件,则适用背对背调解方式。 三是借助多方力量,促使案件调解解决。广泛动员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当事人的亲友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调解活动中,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合力。适时邀请当事人信赖的人、德高望重的长辈参与到调解中,借助各方力量帮助做好调解工作,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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