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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拳脚相向上公堂 法官倾情调解弥亲情
发布时间:2015-12-29 11:01:51
图为叔侄二人握手言和。 法律资讯网讯(叶发强 潘飞) 叔侄间本应常念亲情,和睦相处才对,然而却在调解土地纠纷的过程中大打出手,伤身更伤情,最终还对簿公堂。12月28日,这起侄子因公事伤人案在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得到妥善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与被告系叔侄关系,均为大新县左安村的村民。去年在推进小块并大块的项目中,屯里原有的机耕路被纳入了项目范围。在屯里的土地被重新划分好后,村民以抽签的方式对平整后的土地进行分配。村民李某抽到的地块包含了原有机耕路,然而滕某珍以该机耕路是自己的开荒地为由与李某一家产生纠纷。 纠纷发生后,李某一家便找到时任屯长的滕某成,滕某成随即召集阿叔滕某珍和李某双方过来协商解决。在协商的过程中滕某珍情绪有些激动,便用手指着侄子滕某成并发生口角,随即原、被告发生肢体冲突。在该事件中,原、被告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事发后,经过当地派出所、村委多次调解,双方纠纷都未化解。今年12月,叔侄两人方对簿公堂,原告滕某珍要求侄子赔偿经济损失。 12月28日,庭审如期开展。在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凭着对事情前因后果和双方叔侄关系的了解,站在弥合亲情的角度,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辨法析理,讲后果,话亲情,经过耐心、和风细雨地近二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被告当庭支付原告经济损失35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一次纠纷又得到圆满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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