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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贪念吃“窝边草”盗走同村人财物获刑
发布时间:2015-12-10 14:15:01


    法律资讯网讯(黄文媚)  桂平一19岁的年轻小伙,没钱用就想到“偷吃窝边草”,到同村人家里去“转转”,伺机偷取钱财。12月7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唐世喜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1日16时许,被告人唐世喜趁四周无人之机,潜入同村的张某家中盗得现金人民币230元,一个金戒指、二个金耳钉、二只玉串、二只银串、一串玛瑙项链、一串玛瑙手串和一个玉观音吊坠。被告人唐世喜除把一串玛瑙手串留在家外,其他饰品销赃得款人民币950元。2015年9月6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唐世喜抓获归案。破案后,公安机关提取了赃物玛瑙手串一串并发还失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世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唐世喜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以上判决,并对被告人唐世喜违法所得的现金人民币230元,所盗首饰予以追缴,发还受害人张某;对被告人唐世喜销赃所得人民币950元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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